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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
囤房稅2.0將上路 信託「一狀況」適用自住稅率
囤房稅2.0將上路 信託「一狀況」適用自住稅率
圖/7月囤房稅2.0上路,為了照顧弱勢家庭,他益信託符合5條件可適用自住稅率。
囤房稅2.0預計今年7月即將要上路,非自住房屋採取「全國歸戶」和「累計課徵」的方式計算房屋稅,預估約有96.8~135.8萬戶房屋稅負會增加,尤其對持有3戶以上非自住多屋大戶衝擊最大。不過為了照顧弱勢家庭,近期財政部公布函釋,他益信託的房地如果受益人是配偶、成年身心障礙子女或為未成年子女等5條件,房屋稅、地價稅可適用自住稅率,稅率分別為1.2%與千分之2。
|符合5條件 房屋稅、地價稅適用自住稅率
所謂他益信託,指的就是委託人與受益人屬於不同人。根據《工商時報》報導,囤房稅2.0預計今年7月即將要上路,而在信託部分,原先只要是他益信託的房子,都不能算是自住房屋,得以非自住課徵2~4.8%的稅率。不過受到人權會議委員建議,應該照顧特殊家庭,因此財政部函釋鬆綁信託房子,只要符合以下5項條件,房屋稅、地價稅可以算入自住。一、受益人為委託人之配偶或已成年子女,且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《精神衛生法》規定之病人;或受益人為委託人之未成年子女。二、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供受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,不得處分、出售或移轉於第三人。
三、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,且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。四、受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該信託房地並辦竣戶籍登記。五、信託房地並應符合《土地稅法》第9條、《房屋稅條例》第5條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,以及《土地稅法》第17條規定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、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及受益人本人、配偶及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1處為限。而與上述認定標準規定受益人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供自住使用的房屋全國合計3戶以內。